特别方案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是特别方案的管理机构,负责就其运作作出业务决策。

议事规则

经修订的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可在此处找到。

执行委员会成员

执行委员会是决策机构,在秘书处的支持下监督特别方案。执行局的组成反映了捐助方和受援方之间的平衡:

  • 四名受援国代表,体现了公平的地域代表性,来自以下联合国区域:非洲、亚太、中欧和东欧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
  • 一名代表轮流来自最不发达国家或小岛屿发展中国家;
  • 五名捐助方代表,但捐助方不是受援国。

代表任期为两年轮换。有关 2024-2026 年执行委员会任职国家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此页面

执行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