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方案得到了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德国、欧盟、荷兰、挪威、瑞典、瑞士、美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慷慨捐助。 根据职权范围,特别方案鼓励所有公约签署国和缔约方、有能力的其他政府以及私营部门(包括工业界、基金会、其他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捐款。 特别方案由捐助方自愿捐款资助。如果您有兴趣为特别方案信托基金捐款,请联系我们。 感谢我们的捐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