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历史

1974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起了区域海洋计划。通过引导区域周边国家进行全方面且明确的行动以应对持续恶化的海洋及沿海环境。

1989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大韩民国、以及俄罗斯联邦请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通过了“关于区域海洋计划尚未囊括海域的行动计划准备工作”。

1991 西北太平洋地区各国代表于俄罗斯海参崴探讨在本地区实施区域海洋计划的行动方案。

1994 第一次西北太平洋地区政府间会议于九月十四日在韩国首尔举行,会议通过了西北太平洋地区海洋和沿海地区环境保护、管理和开发行动计划(NOWPAP)。

1998 第三次政府间会议在俄罗斯海参崴举行,会议对区域活动中心网络的设立表示了认可与支持。

1999 第四次政府间会议在中国北京举行,会议决定成立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区域协调办公室(RCU)。

1999 西北太平洋计划特别监控与沿岸环境评估区域活动中心(CEARAC)在日本富山成立。

1999 西北太平洋计划污染监控区域活动中心(POMRAC)在俄罗斯海参崴成立。

2000 西北太平洋计划海上环境应急防备响应区域活动中心(MERRAC)在韩国大田成立。

2000 第六次政府间会与在日本东京举行,会议决定于日本富山及韩国釜山各设立西北太平洋计划区域协调办公室。

2001 数据信息网络区域活动中心(DINRAC)在中国北京成立。

2004 区域协调办公室分别于2004年十一月一日、二日在富山与釜山成立。

2004 第九次政府间会议在韩国釜山举行,会议要求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展开关于本区域海洋垃圾问题的工作。

2004 西北太平洋地区海洋环境石油泄漏防备响应区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签署。

2005 在日本富山举行的第十次政府间会议通过了海洋垃圾行动(MALITA),并且延伸了西北太平洋区域石油泄漏应急计划。

2007 在中国厦门举行的第十二次政府间会议通过了西北太平洋地区关于海洋垃圾的区域行动计划(RAP MALI)。

2008 在韩国济州举行的第十三次政府间会议通过了西北太平洋地区区域石油与危险有害物质(HNS)泄漏应急计划。

2012 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成员国审议并批准了2012-2017中期战略(MTS)。

2014 国际海事组织(IMO)、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以及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区域协调办公室共同签署了环境领域的合作协议。该协议包括了石油及化学品泄漏的防备响应、海洋垃圾、污染物破坏、民事责任及赔偿、压仓水管理。

2018 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成员国审议并批准了2018-2023中期战略。该战略关注于通过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机制进行海洋相关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区域实施与协调。